韩半岛

韩国废除杀人罪公诉时效

朝鲜日报网

查看韩文原文
韩国国会24日举行全体会议,对废除杀人罪公诉时效的“泰完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处罚不文明驾驶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等65个案件进行了议决。

“泰完法”的主要内容为,废除现为25年的杀人罪公诉时效。1995年在韩国大邱,6岁小男孩“金泰完”被人泼硫酸,在接受49天的治疗后身亡。去年,韩国司法机关对小泰完受袭案重新展开调查,但没有找到可以证明该案嫌疑人——邻居A某嫌疑的客观证据,因此检方没有提出公诉。当时轰动韩国的“小泰完遇袭案”的公诉时效即将到期,引发社会对公诉时效的巨大关注。此次获得通过的修正案也被叫做“泰完法”。

国会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现为25年的杀人罪公诉时效被废除,杀人罪不再有公诉时效。但即使修正案执行,已过公诉时效的“金泰完案件”不包括在适用范围内,该案件在当时的公诉时效为15年。

当天国会还通过了道路交通法修正案,新增了对驾驶方式威胁对方车辆的处罚。在现行道路交通法中,没有对驾驶行为威胁或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文明驾驶进行处罚的规定。修正法案增加了吊销、暂停驾照、对不文明驾驶者可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修正案将“不文明驾驶”定义为“违反信号灯,不遵守安全距离,持续急刹车等行为对他人造成威胁的行为。”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输入 : 2015-07-25 10:39  |  更新 : 2015-07-25 11:01

朝鮮日報中文版 cn.chosun.com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 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