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路透社/韩联社
范冰冰在信中称:“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对我的犯法行为向社会大众诚恳地道歉。”“对于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中国税务当局当天对范冰冰处以了天文数字的罚款和追缴税款。据中国官媒新华社称,中国税务总局和江苏省税务局,针对范冰冰拆分合同、隐瞒真实收入等非法行为,追缴税款2.55亿元,并处以两倍罚款5.96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合计8.84亿元。按照中国税法规定,根据逃税金额最高可处以5倍罚款。税务当局称:“由于范冰冰为初犯,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所有税款和罚款,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香港《南华早报》(SCMP)当天报道称:“范冰冰在江苏省临海地区某处以软禁状态接受了调查,于两周前返回了北京。”也就是说,备受全世界瞩目的“范冰冰失踪风波”实为拘留状态下的逃税调查。这相当于,范冰冰在没有任何公开解释的情况下发布“8.84亿元致歉信”,暂且免去了牢狱之灾。
去年,范冰冰揽金3亿元位列中国艺人首位。据美国福布斯推算,范冰冰2003-2016年间的累计收入达14亿元。此番逃税风波的起因是6月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崔永元曝光:“某演员拍了四天电影拿走6千万片酬,并通过阴阳合同隐瞒收入。”随后,范冰冰工作室所在的江苏省税务局开始着手调查。7月1日,范冰冰在访问上海某医院之后失踪。在家监禁、逃亡甚至死亡传闻一时间甚嚣尘上。
在中国,被最高权力机构钉上的权贵、财阀、人权运动家突然失踪后,经历数月或一两年之后,突然公开“罪状”的情况并不少见。此次事件的当事人为名扬国际的大众明星,致使中国式法制的黑暗现实显露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