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

中国在港设立国家安全公署

朴秀缵 朝鲜日报驻北京特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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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监督和处罚香港内部反政府人士而推进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已初现轮廓。中国政府在香港设立了一个名为“国家安全公署”的安全机构,开辟了直接调查和处罚香港内部犯罪活动的通道。香港在野党对此反驳称,一国两制的支柱——司法权独立正在倒塌。

2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对港区国安法的第一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决定于本月28-30日再次召开会议。考虑到该会议原本为两个月召开一次,一个月内召开两次实属罕见。

20日,中国官媒新华社公开了港区国安法的主要内容。法案规定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罚。关于司法管辖权,法案规定:“除特定情形外,由香港政府行使管辖权。”但法案明确指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中国政府通过新设的国家安全公署介入香港的安全问题。这是继“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军事)、“外交部驻港公署”(外交)之后,中国在香港设立的第四个机构。港区国安法规定国家安全公署:“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监督、指导相关工作。”中国还向香港派遣了“国家安全顾问(辅佐官)”。负责案件的法官将由香港行政长官在前、现任法官中指定。

据香港《明报》21日报道称,上述内容一经公开,香港在野党担忧:“中国政府派遣的官员可能会成为左右香港政府工作的‘太上皇’。”亲华媒体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称:“中央政府只会在情况失控时出手”,“这不违背一国两制原则。”

随着港区国安法的轮廓显现,美英等方面也将继续提出抗议。他们主张中国违反了1984年中英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中方有关政策宣示不是对英方的承诺,更不存在所谓‘违反国际义务’问题。”

输入 : 2020-06-22 10:35  |  更新 : 2020-06-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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