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8日,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案,谴责朝鲜侵犯人权并敦促朝鲜立即加以改善。从2005年开始到今年,联合国已经连续15年通过朝鲜人权决议案。而从2008年开始一直作为决议案的共同提案国参与的韩国此次缺席了共同提案国。
联合国大会在当天举行的全体会议上,未经表决以共识(全员协议)方式通过了朝鲜人权决议案。上月14日在联合国大会处理人权问题的第三委员会上,以共识通过的决议案被直接提交并被采纳。
此次的朝鲜人权决议案判断,朝鲜人权状况未见特别进展,因此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反映了现有决议案的内容。决议案列举了运营强制收容所、强奸、公开处刑、非司法性质及恣意的拘禁和处刑、适用连坐制、强制劳动等各种侵害人权的行为,并称:“长久以来,至今也仍在进行有组织的、大范围的、严重的人权侵害行为”,敦促朝鲜立刻停止侵害人权。此外,联合国安理会还建议将朝鲜人权状况提交给国际刑事法庭(ICC),对践踏人权的“首要负责人”采取制裁、处罚等适当的措施。这里的“首要负责人”指的是朝鲜的金正恩。从2014年开始连续6年,决议案中都包含了对负责人采取措施的条款。此次朝鲜人权决议案,欧盟(EU)各国和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61个成员国作为共同提案国参与其中,但韩国作为共同提案国参与。
朝鲜当即提出抗议。朝鲜常驻联合国代表金星就决议案通过一事表示:“这是有意诋毁朝鲜尊严和形象的敌对势力制造政治结果”,“这不过是敌对势力典型的宣言文,强烈谴责决议案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