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家长对老师施暴 处罚过轻引争议

Kim Yeon-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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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在江原道某小学,一位家长抓住老师的头发施暴。
目击该场面的学生们还模仿家长抓住老师的头发厮打的行为。
老师被医院诊断为需接受两周的治疗,但检方最近只对该家长进行略式起诉,处以罚款。
照片=视频截图


据悉,在学校抓住老师的头发进行施暴的家长最近被检方略式起诉,仅仅被处以罚款。
专家指出,家长“在学校当着学生的面对老师施暴”的行为,应受到比普通人在其他场所犯下的暴行更严重的处罚。
韩国教师团体总联合会和校方有关人士表示,去年7月,家长金某来到某小学,而金某的孩子已在当年2月毕业。
金某在4楼的教室里看到A老师就骂道“就因为你我都睡不着觉”,并在学生面前抓住A老师的头发进行殴打。
金某殴打老师的理由是,没有让自己的孩子担任班长、在校内比赛上只给自己的孩子鼓励奖、在修炼会上没收孩子的手机等。
邻班班主任B老师出来劝架,A老师趁此机会逃到办公室。
金某还对劝架的B老师破口大骂。
金某甩开B老师,跑到2楼的校长室继续大喊大叫。
C教师劝她“在学校不要这样”,但金某尖声说“你插什么嘴”、“你是老师不错,但不是我的老师”,并抓住C老师的头发进行殴打。
A老师、B老师、C老师分别被诊断为需接受治疗2周、1周和10天。
东国大学法学系教授朴炳植说:“如果是普通人的单纯暴力行为,可以进行略式起诉,只处以罚款,但这起事件发生在教育现场,而且还是在学生面前,是一起家长因为荒唐的理由殴打老师的事件。
应处以社会服务或教育听讲等加重处罚。



输入 : 2012-05-22 11:55  |  更新 : 2012-05-2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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