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证实,今年7月韩中首脑会谈时签署的《韩中领事协定》中包含“自称是韩国国民的人若在中国被逮捕、拘禁,中方需在4天内向韩方通报姓名、身份确认方式、拘禁原因、日期、场所、接触场所”等内容。《韩中领事协定》还需要两国批准生效,因此至今尚未公开。
根据韩国政府提交给国会的《韩中领事协定》,如果韩国领事申请面见被逮捕或拘禁的韩国国民,中国政府需在4天内安排见面。被拘禁的韩国国民写给大使馆或领事馆的信件,中国政府必须立刻转送。中国当局必须将这种权利告知被拘禁的当事人。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在韩国被捕的中国人。
韩国政界有人指出:“根据协定,适用对象为‘没有其他方式证明的自称为派遣国国民者等派遣国国民’,因此,如果在中国被捕的脱朝者自称是韩国国民,中方应该向韩方告知这一事实。”《韩中领事协定》还规定,如果韩方对在韩国领海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进行拦截、调查,需提前通知中方并让中方外交官或代理人出席。如采取紧急行动,需在行动后立即通知中方并提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