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两国原子能协定历时4年6个月终于在22日尘埃落定。韩国外交部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协商专务大使朴鲁壁与美国驻韩国大使李柏特今日下午4时15分在首尔钟路区外交部大楼18层签署了协定。这条路走得十分艰辛,从1974年起耗时40多年。
1974年缔结的韩美原子能协定原本终止时间为去年3月。但由于两国在2010年10月开始的修订协商中在铀浓缩和燃料处理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双方于2013年4月商定将协定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
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案中包括韩国核电事业中燃料使用后的管理方案。今后可以促进的方案包括中间储藏,再处理和pyro processing(从使用后的核燃料中提取铀等成分后重新利用的方法),永久处置和向外国委托再处理等。
韩美原子能协定签署后,一些研究活动能够通过韩国设施自由进行,包括在管理使用后核燃料需要的“调查后试验(为了确认使用后核燃料的特性而进行的试验)”以及“电解还原(pyro processing前半部工艺,是去除使用后核燃料中散发出高热的元素的作业)”等。
为了履行协定,还成立了韩美两国次官级常设协议体“高层委员会”,委员会下设4个实务组织,包括使用后核燃料管理、核电燃料供给、核电输出和核安全。此外,协定内容还包括保障韩国国内原子能活动自主性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