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对象是杨某扣押的2项商标权和金某扣押的2项专利权。据悉,法院要求出售商标权和专利权,向杨金两人分别支付2亿97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4.6万元)。
对此,三菱重工当天表示将立即就出售命令提起上诉。如果三菱重工提起立即上诉,在大法院得出结论之前,不能执行出售程序。但如果大法院驳回立即上诉,并出售三菱重工在韩国的资产——商标权等,预计将对韩日关系产生巨大影响。日本政府的立场是,有关强制征用赔偿的韩国司法流程违反了国际法。
2012年10月,杨某和金某起诉三菱重工等战犯企业索赔。2018年11月,他们在最高法院最终胜诉。但三菱重工拒绝赔偿,他们遂向专利厅所在的大田地方法院申请了商标权及专利权的扣押令。2019年3月,大田地方法院下达了扣押令。三菱重工以扣押措施不当为由提起上诉,但被法院驳回。虽然三菱重工再次上诉,但大法院于10日认定扣押措施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