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自残的原因不得而知。13日,检方以涉嫌协助金某藏匿通过大庄洞事业获利的26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38亿元)赃款为由逮捕了他的两名亲信。这笔钱独立于此前检方冻结的金某等大庄洞一伙的8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25亿元)资产。检方还就隐匿的财产流入何处展开了调查。加之最近,大庄洞民间事业者南旭等人最近在法庭上作证称:“金某决定将大庄洞事业股份中的42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7亿元)交给李在明亲信郑镇相(音)和金湧。”而在这种情况下,大庄洞一伙中只有金某始终否认“承诺支付428亿韩元”。就金某而言,可能是调查范围不断收缩令其产生了压迫感。
大庄洞事件是在城南市建立特惠结构,让民间业者获利达千亿韩元这种天文数字的犯罪行为。而拥有最终批复权的是时任城南市市长李在明。但文在寅政权的检察却得出了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结论,那就是如此大案是区区城南市下属机关本部长柳东珪独自策划的。因为这种断尾式的调查,只对实务者施压,最终导致仅仅是办事人的刘汉基和金文起选择自杀。他不止一次为自己伸过冤。金万裴尝试自残也是出于相同的原因。政权交替后,新的调查组逮捕了郑镇相和金湧等李在明的亲信,越来越接近真相,但如果文政权的检察从一开始就认真调查,也不至于发生这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