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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基金要求韩国税厅退回转让税

金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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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3日获悉,最近龙星基金主张出售外换银行时韩国国税厅征收转让税不合理,并要求退税。
收购外换银行的韩亚金融控股公司3月5日根据国税厅的征税要求,将收购外换银行金额的10%,即3915亿韩元作为转让税向国税厅交付。
因此龙星基金的售价相应减少,于是提出了退税要求。
龙星基金今年3月出售外换银行后离开韩国,这次针对国税厅挑起了最后的“退税战”。
龙星基金以经营外换银行的主体是在比利时的子公司(LSF-KEB)以及2008年4月已经撤销韩国法人,在韩国没有营业地点为由,主张交税应交给比利时,韩国征税不合理。
比利时对企业的国外收入免征转让税,因此如果龙星基金不向韩国交税,就可以免交转让税。
韩国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即使在韩国没有营业地点,只要证明龙星基金在韩国有包括出售外换银行在内的主要决策行为,就可以将其看做在韩国营业的企业并征税。


输入 : 2012-05-24 10:17  |  更新 : 2012-05-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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