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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判三星未侵权 苹果败诉

白承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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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上月31日就苹果公司提出的“媒体数据同步技术”侵权诉讼指出,三星电子采用的技术和苹果不同,没有侵犯专利,并判原告败诉。
同时驳回了禁止出售三星产品的临时处理申请。
苹果所说的专利技术是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连接到电脑上传送音乐文件等数据的技术。
苹果公司去年8月对三星电子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要求对方赔偿1亿日元损失。
但法庭认为,两家公司的技术方式不同,没有认可苹果公司的主张。
法庭指出,苹果公司的技术是利用歌手、歌名等信息判定其是需要转移的文件还是原来存在的文件,而三星电子的技术是通过文件名和文件大小来区分,双方技术不同,不属于侵权。
两家公司目前在9个国家进行30多项诉讼。
在美国的判决有利于苹果,但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则是三星电子占据优势。


输入 : 2012-09-01 11:48  |  更新 : 2012-09-0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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