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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二代“钱生钱” 曲线赠与引争议

曹栢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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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天集团总裁辛格浩的胞弟、富乐美总裁辛俊浩一家2007年售出位于釜山的酒类企业——大鲜造酒股份,赚取了3000多亿韩元的利益,这一度引发争议。
不过,最近又曝光了一个新情况。
当时辛俊浩将120亿韩元借给其儿子、女儿、儿媳和孙子,这些人用这笔钱购买大鲜造酒股份,获利1000亿韩元。
据悉,辛俊浩的孙子当时只是2、3岁的幼儿。
辛俊浩于2004年6月购入大鲜造酒50.79%股份(非流通股),成为最大股东。
大鲜造酒是釜山最大的酒类企业。
次年,辛俊浩的儿子、女儿、儿媳和孙子以向辛俊浩借款120亿韩元的形式,购买了大鲜造酒31%股份。
其后,大鲜造酒在釜山市拥有的土地被定为产业园区用地,大鲜造酒股价也随之暴涨。
辛俊浩一家于2007年售出了持有的全部大鲜造酒股票,价差高达3000亿韩元。
辛俊浩的儿子、女儿、儿媳和孙子在偿还120亿韩元的借款和缴纳税金后,在2年多的时间内净赚800亿韩元以上。
不过,除了资本利得税,辛俊浩的子女在此过程中未缴纳其它税金。
首尔国税厅2011年就此展开了税务调查。
政府相关人士说:“预计最多可以征收500亿韩元的赠与税,调查就是在这一判断下进行的。
”不过,国税厅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认为“辛俊浩早已知道股价会上涨,就让子女去买股票,这种行为应该征收赠与税”;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虽然可以认定辛俊浩实施了赠与,但是从现行法律看,无法确定赠与金额,所以难以征税”。
如此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对于赠与非流通股的情况,现行法律未给出计算赠与金额的方式。
国税厅做出了不征收赠与税的决定,因社会反响巨大,韩国监查院于去年展开了监察活动,但是至今仍无结论。
辛俊浩方面表示:“辛俊浩总裁及其子女处理股份的行为完全合法,税务调查也未发现任何问题。


输入 : 2013-02-21 10:44  |  更新 : 2013-02-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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