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丞涓、张美仁爱、朴诗妍(左上起顺时针)
28日上午,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涉嫌违反毒品管理法律而被不拘留起诉的演员李丞涓、朴诗妍、张美仁爱进行了终审判决。
检方表示:“考虑到被告人服药期限或次数及频率,她们所犯下的罪行绝对不轻。更何况反复做虚假陈述,删除异丙酚诊疗记录,伪造和销毁证据等,情节恶劣。”并对李丞涓和朴诗妍各判8个月有期徒刑。
对于张美仁爱,检方则表示,被告人主张根本不知道自己服用的麻醉剂是引起社会问题的异丙酚,这种主张不具说服力,也完全没有反悔的态度,故判10个月有期徒刑。
对涉案医生,检方以明知异丙酚的危险性却持续下药,导致中毒者大量出现,以及销毁诊疗记录簿、否认嫌疑等为由,对妇产科医生毛某宣判2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及追讨赃款,对诊所院长安某则宣判2年有期徒刑及追讨赃款。
当天,张美仁爱在最后陈述中哭着表示:“对引起的社会争议致歉。作为演员无法通过运动和调节饮食来达到所需的身体条件,所以才接受了手术,没想到会引起社会争议。今后,不知道自己还能否继续工作,但如果法院酌情给予从轻处罚,我会以演员身份努力工作。”
李丞涓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虽然在演艺圈摸爬滚打很多年,但通过这次教训才知道自己眼光短浅,如同井底之蛙。在25年的演艺生涯期间,我走过的路并非一片坦途。由于犯下错误,曾有5年没有工作,也深知重振旗鼓有多么艰难。”她还哭着说“如果知道使用异丙酚违法,那我就不会仅仅为了睡个好觉而使用了。被世人看成吸毒者和说谎者,真是非常痛苦。请给我机会,让我能给其他人带来正面影响。恳请网开一面,宽容我的无知。”
最后,朴诗妍说:“2007年以后经历了几次事故,还做了大手术,没想到缓解痛苦的方式引发了社会争议,对此深表歉意。长这么大,从未给他人造成伤害,或做丢人的事。我一直都秉持端正的生活态度,希望今后也能有机会改过自新,我将感激不尽。”
另悉,警方今年3月以涉嫌长期服用异丙酚为由对朴诗妍、李丞涓和张美仁爱进行了不拘留起诉。检方说,朴诗妍涉嫌使用异丙酚126次,李丞涓111次,张美仁爱95次。但就使用异丙酚一事,三人一直否认“上瘾”或“存在药物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