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镐经纪公司相关人士10日表示:“最近市场上销售的所谓‘李敏镐面膜’是一些企业在未与本公司签署肖像权使用合约的情况下盗用李敏镐肖像生产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李敏镐的肖像权和版权,还会对普通消费者和无数外国游客造成误导。”
经纪公司还表示:我方已经申请向目前正在贩卖李敏镐MAYU面膜的业者提出中止贩卖的处分,并将准备提出损害赔偿的告诉。”
据悉,相关产品是包含马油成份的面膜,包装上印有李敏镐于2012年出演SBS电视剧《信义》角色的照片,而经纪公司方表示贩卖面膜的业者并未经公司及李敏镐本人的同意,便擅自使用该图片,不但在无签订肖像权使用合约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如购买官方商品般的方式贩售、在韩国国内市场火热贩卖,甚至凭借着李敏镐的人气,出口至国外销售”
李敏镐人气不断上升,这是导致这种肖像盗用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据悉,有很多投资者致电询问相关商品的真伪。人气明星与某品牌签署广告合约后不得代言同类产品,这是演绎圈不成文的规定。李敏镐的经纪公司更表示:“李敏镐目前在韩国国内为某知名化妆品公司的专属广告代言人,因此不可能出现于其他化妆品公司的产品包装上。”并再次强调希望能减少相关投资方和消费者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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