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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感觉“大庄洞真有大问题”的瞬间

朴正薰 评论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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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隐藏的事情越多就越是过分愤怒,若不进行解释而是进行恐吓,否认显而易见的事实,揪住“意图”不放或者打阵营战,那就是真有问题。

大庄洞疑案始于《京畿经济新闻》朴钟明记者写的一篇报道,这就是以线报为基础写的专栏文章《李在明知事,火天大有是谁的?》。一开始,朴记者也没想到事情会搞得如此大,但反响非同寻常。火天大有在报道出现后,要求删除,第二天以涉嫌损害名誉起诉了朴记者。急匆匆地抛开舆论仲裁委的流程,直接进入了刑事起诉。五天之后,还进行了损失索赔的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0亿韩元(人民币约545万元)。这意思是恐吓朴记者,让他闭嘴。

▲ 京畿道知事李在明(图右)2018年10月1日向京畿观光公社社长刘东奎颁发任命书后,正在合影留念。/ 京畿观光公社
这种金额就很荒唐,可起诉书的内容也非同寻常。火天大有提到报道具有“政治意图”。主张“在大选候选人竞选的过程中,具有不单纯的意图”,还有“针对特定候选人抹黑的政治意图”。同时,李在明逐个写下了和大庄洞无关的点。通常来说,起诉主要是针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事实。可火天大有的起诉书写的好像李在明就是起诉人。一边说和李在明没有关联,一边却似乎在为李在明的立场代言。看到这种状况,朴记者说有种“有更大的问题”的直觉。就是说“感觉触及了更大的问题”。

没想到大庄洞疑案会变得如此庞大,大部分采访记者应该都是这么想的。笔者也是如此。改变了这种想法的是李在明针对《朝鲜日报》进行攻击的报告书。《京畿经济新闻》刊登第一篇报道后,《朝鲜日报》正式着手调查该案,李在明表现出了激烈的反应。说“妨碍选举”“破坏宪法”“是重大犯罪”等等,各种恶语相向。不到几天,大部分媒体开始跟风,可李在明只是不断针对《朝鲜日报》进行猛攻。这是政治高手运用的“追打一个家伙”战术。

李在明的攻击没有逻辑,而是情绪化的。他部队报道内容进行事实层面的反驳,而是咒骂“牵强附会”“捏造事实”“黑色宣传”,污蔑这是“无条件的假新闻”,表现出和以《朝鲜日报》为象征的主流媒体形成战线,召集支持层的选举战略。李在明不想用事实,而是希望用政治工学和阵营逻辑进行斗争。不擅长事实的人,往往希望回避争论事实。他的应对听起来好像是对大庄洞争议打事实战没有信心。

和预定的流程一样,李在明对《朝鲜日报》大举进行了法律攻击。截止昨天,他向选管委提交了17件申请,1件是刑事起诉。其中的大部分是客观确认的事实报道,没有纠正的余地。他拿《大庄洞开发的核心,京畿观光公社社长晋升》《采访李在明的媒体人,7个月后成立火天大有》《公司名称写入周易64卦的原因》等等事实毋庸置疑、和选举无关的报道做文章。实际上,选管委对目前下结论的13件中的11件表示“没有理由”,做出了驳回和不受理的判定,对2件表示“要求协助公正报道”。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但作为李在明方面应该总归是无所谓的。因为他的目的是要恐吓记者,让他们退缩。

采访案件时,有时会有心头一惊,“灵感”降临。经常会体验到如同钓鱼线传来的手感般,确信“啊,有问题”的瞬间。看到当事人的反应,就会明白这一点。越是幕后黑暗,要隐瞒很多事情的人,就越是有过度反应的倾向。如果愤怒又恐吓,或者提到报道的“意图”,想用歪屁股逻辑进行掩盖,连明显的事实都无条件否认,在泥地里打拉锯战,几乎可以100%确认是如此。因为有些事情不能曝光。

大庄洞疑案的核心是设计的错误。为什么设置的项目结构是将应该属于公共的数千亿韩元给了开发商?面对这种本质性的提问,李在明没有用事实作答。他不做解释,而是勃然大怒,或者开玩笑说“这是檀君以来最大的公益回馈”“是诺贝尔制造了9.11恐怖袭击吗”,模糊靶心。他还否认明确的事实。刘东奎是他长期亲信的证据到处都是,他却不承认。像“猪”“魔鬼”“恶魔”“盗贼”这种掐着脖子打架时蹦出来的字眼,他用起来毫不犹豫。意图是把事实争论变成斗嘴、情绪对决。这是企图掩盖事实的人使用的典型手法。

我相信李在明所说的“没拿过一块钱”,但助长了“有问题”这种心证的正式李在明本人。他用“政治”代替事实斗争的应对方法,让质疑进一步发酵。想掩盖过去的无能,却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如果不用客观事实证明自己的清白,大庄洞的标签就会一直跟着他。就算他勃然大怒,也没有记者会害怕,也没有国民会被他华丽的诡辩蒙骗。

输入 : 2021-10-15 12:03  |  更新 : 2021-10-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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