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0年,朝鲜公开的位于开城工业园的韩方资产——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被炸毁时的视频。/朝鲜中央电视台截图,纽西斯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意46部判决,被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向原告大韩民国政府赔偿446亿余韩元(约合2.3亿元人民币)。法院对大韩民国政府的索赔金额(联络事务所101亿8000万韩元,约合5230万元人民币;开城工业园综合支援中心344亿5000万韩元,约合1.8亿元人民币)予以全额认可。若无上诉,预计1审判决将直接作为最终定论。
尽管法院判定朝鲜赔偿,但实际上韩国政府并无有效手段强制朝鲜履行赔偿。鉴于政府的立场是通过重启南北对话改善关系,考虑对朝鲜采取强制措施履行赔偿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据统一部有关人士表示:“政府提起诉讼的主要目的是保全国家债权、防止债权消灭时效届满,现已胜诉并达成目的”,“根据民法规定,联络事务所等索赔债权的时效延长10年。”
本次面向朝鲜的诉讼是2023年6月尹锡悦政府时期发起的。因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损害发生之日或知晓损害发生之日起3年后消灭,政府当时赶在时效届满2天前提起了诉讼。
北韩大学院大学客座教授梁茂进表示:“朝鲜炸毁联络事务所的行为违反南北协议并侵害韩国财产权,有必要尊重法律判断,但存在现实中难以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预见朝鲜会依照2国政策无视(本次判决结果),但也不排除朝鲜认为韩国表露出对抗态度,继而出面谴责现政府的对朝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