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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万锡 代理检察总长。/News1
该案的一审法庭认定城南市相关人员和民营企业的经营者有渎职嫌疑,判处了重刑。法务部和大检等检方指挥部门认为,由于一审已判处重刑,上诉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拒绝了检方的上诉请求。在案情明确且持续的审判加重了被告人的痛苦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避免机械地上诉。但此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一审留下的最大争议点是国库应追回的大庄洞一党的不当利益规模。检方估算,因贪污行为,城南市遭受的损失金额为4895亿韩元(人民币约24亿元)。但审判部表示很难做出具体估算,仅向他们追缴了473亿韩元(人民币约2亿3000万元)。通过大庄洞开发,民间企业获利高达几千亿韩元,检方计划在二审中集中争论这一问题。但在检方放弃上诉后,增加刑期以及追缴金额的可能性也随之消失。可以说,检方为大庄洞一伙人敞开了尽可能减少一审刑期、出狱后能过上优渥生活的道路。他们先在房地产暴利中享受了特殊利益,如今又在司法上享受了特殊待遇。
一审法庭没有明确表明李在明总统是否具体参与其中。但表示负责大庄洞开发实务的前城南都市开发公社本部长柳东珪扮演了“上级决策的中间管理者的角色”。今后,人们的关注点必然会集中在大庄洞一党对李在明总统所扮演的角色做出的证言上。政权更迭后,大庄洞一党中的一些人改口称“因受到检察院的压迫而作了虚假陈述”。执政党以此为由,表示将推进对大庄洞一案的国政调查、听证会和常设特检。不能说一些人主张的为了从民间经营者那里获得有利的证词才放弃了上诉是过分的猜疑,这足以说明这一决定是多么离奇和荒谬。
负责调查的检察官表示:“法务部长次官反对上诉。”代理检察总长卢万锡说:“我们参考了法务部的意见,决定不提出上诉。”应该是法务部以某种方式介入了此事。对于具体案件,法务部长官只能通过对检察总长的搜查指挥权进行干预。除此之外的干预都可能属于滥用职权。本应惩治腐败的检察机关却做出了给予腐败涉案者利益的决定,必须查明其背后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