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8月30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徐瑛教与执政党干事、共同民主党议员金胜源在国会召开有关司法部待解议题的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就法司委悬案质询提交不出席意见书等。/韩联社
《法院组织法》规定,大法院院长“每次提请”大法官候选人都需组建推荐委。另规定,推荐委推举候选人后,该推荐委即视为解散。曹喜大接到推荐委的推举,向总统提请了其中1人,但遭到驳回。这种情况下,法律明文规定需重新组建推荐委,且无其他解释空间。此事亦有前例可循,2012年,时任大法官候选人金炳华遭到各种质疑而主动请辞后,大法院时隔2周重新组建了候选人推荐委。
青瓦台与民主党不可能不知道,但仍做出如此施压,原因可能是看好原推荐委推荐给曹喜大的另一位候选人,即首尔高等法院法官金珉岐。他是进步倾向的我们法研究会出身,但重组推荐委,他就可能被淘汰,遂公开施压不用重组。也就是说,想让其推荐总统看好的候选人,不惜无视法律。
李在明总统任期内,大法官从原来的14名增至26名,其中22名由李在明总统任命。如果政权以这种方式干涉大法官候选人提请,整个大法院将挤满总统满意之人。这样的司法部,谁会觉得公平呢?
宪法规定,大法官由大法院院长提请、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任命。明确划分提请权、同意权、任命权,确保三权分立。但政权正试图将大法院院长的提请权变成服从于总统任命权的形式流程。这种威胁民主主义基本原则的违宪尝试必须立即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