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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日上午,在世宗市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中央劳动委员会召开的三星电子第2次事后调整会议上,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委员长崔胜浩(音)出席。/申贤宗记者
当天,水原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审判长申宇晸)针对三星电子面向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与全国三星电子工会发起的违法争议行为禁止假处分申请做出了判决。
法庭表示:“债务人(工会方)在争议行为期间,需按日常(工作日或周末·公休日)水平的人力、开工时长、开工规模和注意义务维持与运营安全保护设施,不得停运或废止,也不得指使工会所属成员做出上述行为。”
法庭还表示:“按争议行为前日常水平的人力、开工时长、开工规模和注意义务开展防止生产设施损伤与晶圆变质的工作,不得妨碍或指使工会所属成员做出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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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原法院综合办公楼。/News1
法院还要求:“违反行为每日工会支付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5万元),支部长支付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5330元)”,以此担保履行上述行为。
16日,三星电子方面向法院提交假处分申请,要求2家工会确保安全保护设施正常运营,安保工作正常开展,并禁止占领设施等。
法庭采纳了三星电子方面的大部分意见。经此判决,工会将无法以占领主要设施的方式进行罢工。此前,工会预告将自21日起至6月7日开展为期18天,约5万人参与的大规模总罢工。
当天上午,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中央劳动委员会,三星电子劳资双方在政府仲裁下进行围绕绩效矛盾的谈判。
工会要求取消“年薪50%”的绩效上限,并将筹集相当于15%营业利润的资金支付绩效的方案明文化。公司方面的立场是不接受将废除绩效上限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