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据《朝日新闻》报道称,执政自民党与联政日本维新会计划年底前成立协议体,商讨限制武器出口的“5类型”条款的删除事宜。10月,自民党与日本维新会在联政成立协议文中,就明年3月前废除该限制达成一致。
当前,根据限制武器出口对象与目的的“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日本仅允许出口5类武器。5类型指“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扫海(清理海上水雷等危险物)”。简言之,禁止向海外出售杀伤性武器。
近日,高市早苗表示:“为尽早修改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运营指南,正在推进具体探讨。”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也表示:“(5类型)不废除是不行的”,“(日本的武器出口)将为世界恢复秩序发挥重要作用。”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并非法律,因此可经阁议(国务会议)决议修改。
日本第2次世界大战战败后,根据《和平宪法》禁止了武器出口,在2014年安倍晋三内阁时期,通过制定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允许部分武器出口。但迄今为止,唯一通过5类型管制的案例是向菲律宾出售警戒管制雷达。近期,澳洲海军决定进口日本的护卫舰,但依照现行的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无法达成交易。日本政府的方针是通过“共同开发”等迂回方式批准出口。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过去20年间,小松、大赛璐、三井E&S造船、住友重机械工业等100余家企业退出防卫产业,国内防卫产业基础大幅削弱”,“通过出口实现防卫产业的‘规模经济’是降低日本自卫队武器采购单价的替代方案。”
《朝日新闻》报道称:“(在执政党展开讨论前)国家安全保障局(NSS)、防卫省等有关部门已进行了内部探讨”,“同时还在考虑取消限制出口目的与对象国的规定。”现行的防卫装备转移3原则规定,仅在“助力积极推进和平贡献、国际合作”的情况下,允许向“同盟国等”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