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5年8月26日,韩国总统李在明(中间)访问美国费城韩华费城造船厂,在留言簿上签名后,与韩华集团副会长金东官(李在明总统右侧)、宾夕法尼亚州州长乔希·夏皮罗(李在明总统左侧)等出席人员一同鼓掌。/纽西斯
2日,美国海军学院(USNA)历史学教授马库斯·琼斯向专业美国海洋安保媒体CIMSEC投稿,分析韩美的造船合作称:“韩国的实力固然重要,但无法代为解决美国的结构性难题。”
他指出,特朗普政府推进的所谓“芬兰模式(Finland Model)”存在现实上的局限性。芬兰模式是指在同盟国的造船厂建造首艘舰艇,后续生产转至美国,以培养美国本土的产能。他称,该模式“国会还没有以接近完整的形态予以采纳。”
实际上,不同于特朗普政府运用韩国等同盟国造船厂的构想,美国国会持续有限制海外建造美军军舰的动作。琼斯指出,众议院国防授权法案(NDAA)的方向是限制在海外造船厂建造的美军军舰动用联邦资金,参议院则相反正在探讨允许部分辅助舰使用同盟国造船厂的有限方案。他评价称,针对同盟国造船企业参与美国海军事业的范围,国会与政府尚未达成明确共识。
他认为,韩国造船厂已经参与的美海军舰艇维护、修理、大修(MRO)事业也难以无限制扩张。琼斯以韩华海洋在庆尚南道巨济造船厂进行的美海军补给舰“瓦尔特·施艾拉号(Wally Schirra)”的维修为例称,原定工期约为3个月,但为了应对超300个维修项目、船体老化与设计图缺失等问题,实际作业花费了7个月的时间。
他以此为例指出,韩国造船厂的生产余力有可能制约海外MRO业务的扩张规模。除此之外,法律上的限制与安保条件,与美国国内造船业界的利害关系,以及政治上的反对都被指是可能限制美军舰艇在海外维修范围的要因。
中国变数也被指为韩美造船合作的制约要因。琼斯分析认为,对韩国企业负责生产台湾或南中国海战时投入的美军最前线战斗力,应持谨慎态度。韩国经济与中国紧密相连,因此韩美造船合作有可能受到美中战略竞争的影响。
琼斯称,有必要对与韩国企业共享美国的核心军事技术设置明确的界限。他提出,即便两国扩大生产技术合作,战斗体系、核动力、机密软件、武器系统接口等敏感领域也应当排除在合作对象之外。
他主张称,韩美造船合作的长期目标不是在韩国造船厂大量生产美国军舰,而是须将韩国的高生产性与造船技术转移至美国本土,提高美国造船业自身的竞争力。在韩国进行的舰艇建造、维修与韩国企业的对美投资虽有帮助,但想要改变美国造船业最根本的生产性问题,美国造船厂就必须吸收韩国的生产模式、人才培养与供应链管理技术。他主张称,应将韩国造船业当成最终重建美国本土舰艇建造能力的催化剂,而非重建美国海军力量的短期“替代生产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