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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私宅门涉案人全无嫌疑令人信服吗?
韩国检方就李明博总统购买首尔内谷洞私宅地皮一事,对李明博及其儿子李时炯、前警卫处处长金仁钟等7人全部予以不起诉处分。青瓦台警卫处去年5月出资54亿韩元购买了9块用于李明博卸任后建造私宅的地皮,其中6块地皮以国家单独名义购买,其余3块以李时炯和国家的共同名义购买,购买资金与李时炯共同分担。但民主党主张,警卫处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3块地皮,其他6块地皮则以比市价更高的价格购买,让李时炯非法获利8亿多韩元,并检举了相关人员。这起案件的核心是,以与李时炯的共同名义购买3块地皮是否属于代替李明博的借名交易,李时炯是否获取了非法利益。检方对以李时炯的名义买地一事解释说:“李时炯以金润玉女士的地皮作保贷款6亿韩元,并向大伯借了6亿韩元购买地皮,他是实际买主,不存在借名交易。”但前警卫处处长金仁钟对检方陈述说:“向总统报告了为了保密以李时炯的名义购买的方案,并得到了批准。”也就是说,和检方公布的内容不同,实际上承认了借用李时炯的名义购买地皮。青瓦台也解释说,“决定私宅竣工登记时再把李时炯名下的地皮卖给总统”,实际上承认是借名交易。检方对李时炯是否获取不当利益表示:“从李时炯的税务申报内容看,确实从中获利6.9亿韩元,但警卫处根据当时的标准计算3块地皮的价格,让李时炯分担购买资金,所以不存在违法行为。”但警卫处购买的地皮绿化带和土地相混合,每块地皮的价格都不同,而警卫处一次性以54亿韩元的价格购买了全部9块地皮,然后任意计算李时炯要分担的资金。检方称这并不违法,同时表示“不单独计算每块地皮的价格,而是一次性全部购买的交易行为非常罕见”,承认该事件的地皮交易方式很特别。检方还要求监查院调查警卫处分摊给李时炯的买地资金是否合理。检方对当事人李时炯仅进行过一次书面调查,对前总务秘书金伯骏则只要求提交陈述书,并草草结束了调查。这起事件的始末可以概括为,总统的儿子以母亲的土地作担保贷款买地,然后再倒卖给父亲。试问,对这种违背常理的交易,国民能接受检方不起诉处分的决定吗?
朝鲜日报中文网 | 201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