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国向实为逃税手段的“公司名义车辆”征税

李仁烈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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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个人事业者购买或租赁每辆超过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4万元)车辆的费用在税法上被视为经费,这被认为是过度的税制优惠,政府开始着手准备相应对策。因为包括中小企业主和高收益医院经营者在内的部分高收入层以法人名义购买或租赁车辆,并以“公司车辆”的名义进行逃税,目前认为应该向这种“公司车辆”征税的呼声越来越高。

◇ 不再实施 5年内无限制税制优惠

企划财政部高层有关人士8日表示:“正在准备对由个人事业者或法人购买、但与公司业务毫不相关的车辆强化征收税收的方案。”企财部正在考虑下列两个方案:在下个月发布的税法修改案中单独制定“法人用车辆课税强化”方案,或使用已经向国会提交的议员立法案,制定限制业务用车辆的费用处理限度的方案。

最近新国家党的李相逸议员提议修改法律,填写法人车辆的运行记录,只认证经核实的业务车辆的费用。据悉,政府正在集中讨论该方案。新政治民主联合金东喆议员最近提出了“将所有法人车辆的每年费用处理限度限制在3000万韩元以内”的法案。

◇ 87%的2亿韩元以上的进口车以业务名义购买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以下简称经实联)8日发布消息称:“由于对进口车等业务用高价车辆的无限税制优惠,韩国每年最少漏掉25,000万亿韩元的税收。”

经实联批评指出:“对去年销售的10万5720辆业务车辆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仅车辆购买费就获得4930亿韩元的税制优惠,考虑到购买5年内的税制优惠,业务车辆每年获得的税制优惠达2.4651万亿韩元。”

现行韩国所得税法和法人税法规定业务车辆的购买费、取得税等各种税收、保险费甚至油费等5年内全额以经费处理,并且没有上限。因此,只要以业务用名义购买昂贵的车辆,就可以减少所得税和法人税的标准金额,节省个人事业者和法人的税金。经实联的权泰桓干事(音)指出:“最近高价进口车激增,部分原因是部分事业者为了少交税金,而滥用税法的漏洞。”经实联调查了去年销售的韩国产3款车、进口510款车的使用状态,发现以5000万韩元以上韩国产车辆作为业务车辆的占53.9%,而购买2亿韩元以上的进口车作为业务车辆的达87.4%。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输入 : 2015-07-09 13:08  |  更新 : 2015-07-0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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