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尹锡悦弹劾案作废后,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称:“尹锡悦正成为大韩民国最糟糕的风险”,“必须弹劾他。”他在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12月14日,民主党势必要以国民的名义弹劾尹锡悦。”民主党院内代表朴赞大称:“每周六将一次不落地推进弹劾和特检。”
8日,民主党表示,绝对不会接受韩国国务总理韩悳洙与国民之力代表韩东勋提出的尹锡悦“有序下台”方案。在韩悳洙与尹锡悦发表对国民谈话后,民主党最高委员金民锡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只有总统停职是符合宪法规定的流程,其他任何主张均为违宪,是持续内乱的行为”,“(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应逮捕尹锡悦等一切涉事人员,进行拘留调查。”民主党有关人士称:“政府、执政党或正以‘有序下台’为借口拖延时间。”
而民主党之所以拼命推动“弹劾总统”,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弹劾→提前选举”是一口气扫清李在明执政的最大障碍,即司法风险的最佳方案。政界有关人士表示:“民主党试图在司法部宣判导致李在明无法参选下届总统前,尽可能快地敲定选举日期。”
在李在明受审的诸多案件中,速度最快的是11月15日1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如果因违反《选举法》而被判处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066元)以上的罚款时,将剥夺其被选举权。《选举法》规定,选举案件1审需在6个月内宣判,2审、3审分别在3个月内宣判。此前,该条款更接近于指导意见,而非硬性要求,但大法院院长曹喜大有很强的意愿消除拖延审判的现象。按原则进行,李在明选举法案件可能在明年5~6月做出最终判决。6日,法院将该案的上诉审审判分配给了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部。
一位法官出身的律师称:“11月25日,李在明1审被判无罪的教唆伪证案案情简单,2审很快就能得出结论。”他还表示:“问题是很多人质疑1审判决,2审很难排除翻盘的可能性,李在明内心很可能感到不安。”
此外,民主党认定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可以作为充分的弹劾理由,宪法裁判所此前针对总统弹劾事件迅速得出结论的先例,都是他们制定“重复提交弹劾案”方案的理由。宪法裁判所在受理弹劾事件后180天内做出决定即可,但针对总统事件,出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政混乱”的考量,耗时从未超过百日。2004年5月,决定驳回前总统卢武铉弹劾案距离受理仅时隔63天。
在前总统朴槿惠弹劾事件中,从国会通过弹劾案到提前选举全程只用了5个月的事件。2016年12月9日,国会通过朴槿惠弹劾案,91天后的2017年3月10日,宪法裁判所决定认容弹劾案。2017年5月9日举行总统选举。政治圈有关人士称:“如此看来,李在明和民主党怎么可能不执着于《朴槿惠第二季》的剧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