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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泳2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零8个月…“双铃代付李在明访朝款”

金秀言/权尚恩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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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下午,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华泳出席在首尔汝矣岛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举行的司法部、法制处、监察院、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宪法裁判所、大法院的综合国政监查,正在回答关于前双铃会长金成泰(音)的质询。/News1
19日,因涉嫌参与双铃集团800万美元非法对朝汇款,收受双铃数亿韩元贿赂的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华泳在上诉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8个月。法庭认定围绕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的“双铃非法对朝汇款疑惑”属实。

当天下午,水原高等法院刑事1部(审判长:文柱馨)就李华泳违反《外汇交易法》、《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贿赂罪、违反《政治资金法》、教唆毁灭证据等嫌疑的案件举行宣判公审,并做出了上述判决。法庭还对其处以罚款2亿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5万元),追缴款3亿259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3万元)。6月,1审法庭判处李华泳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并处以罚款2亿5000万韩元,追缴款3亿2595韩元。

另外,法庭裁定因涉嫌行贿等被起诉的双铃副会长方勇哲(音)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据悉,检察申请的量刑与1审一致,申请判处李华泳有期徒刑15年,罚款1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02万元),追缴款3亿3400多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7万元);申请判处方勇哲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针对李华泳案,法庭给出的量刑理由为:“考虑到他虽有意推进双铃的对朝事业,但对索要智能农场费用和道知事访朝经费上责任重大”,“在犯下贿赂罪、违反《政治资金法》的罪行后,身为政客没有再做出不当行为,加之智能农场事业属于人道主义援助事业,且政策目的是推进旨在塑造南北和平的南北交流合作事业。”法庭认定,判定向朝鲜支付了800万美元的1审判断等均为事实,一方面称“原审判断正当”,另一方面又予以了部分减刑。

在宣判当时,法庭接连做出以认定有罪为主旨的判决,坐在被告席上的李华泳时而呆呆地看向审判长,时而转头看向旁听席。李华泳的辩护律师金光珉用手搓脸,低头叹息。

李华泳涉嫌在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担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要求双铃集团代为向朝鲜方面支付300万美元的道知事访朝经费,以及500万美元的智能农场事业费用而被提起诉讼。检察方面认为,李华泳许诺私交已久的前双铃会长金成泰“京畿道对朝事业优先事业机会”等好处,金成泰在李华泳的委托下,代表京畿道向朝鲜支付了800万美元。

另外,李华泳还被指控在担任京畿道和平副知事、京畿道下属机构KINTEX代表理事期间,收受双铃方面提供的法人卡和车辆等,并通过向自己亲信虚假支付工资等方式,收受3亿3400多万韩元政治资金(贿赂款2亿5900多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30万元)。

该案自2022年10月审理开始,直至当天2审宣判,耗时2年零2个月。经此宣判,对于所谓的“双铃非法对朝汇款”事件的事实审(确定事实关系的审判)宣告结束。换言之,即使检察或被告人双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大法院,大法院也不会就对朝汇款的事实关系重新做出判断,仅进行法理解释。

据推测,当天的判决还将对6月因同一事件被不拘留起诉的李在明的审判造成影响。两场审判共享相同的事实关系和证据等。因此,在针对李在明的审判中,法庭有可能不再就对朝汇款的事实本身及其背景、目的等进行审理。

在宣判后,金光珉随即告知记者团称:“检察捏造的证据,法院全盘予以承认,李华泳副知事对此深表遗憾”,“律师们也是相同的看法。”金光珉表示:“我方认为,起诉本身违法”,“大概会继续上诉。”

▲ 2018年7月10日,时任京畿道知事李在明向李华泳授予任命状。/京畿道

输入 : 2024-12-19 16:02  |  更新 : 2024-12-1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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