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还主张,如果警察进入官邸执行逮捕令,警卫处员工可以对其实施逮捕。根据《总统警卫法》第17条规定,警卫处员工在执行任务时,针对犯罪行为,可以行使司法警察官吏职务。辩护律师团回应称:“13日,法院行政处处长千大烨出席了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刘相凡议员质疑,‘未经负责人允许,强行进入军事保密场所是否合法’,他回答称,‘有可能不合法’。对于阻止执行拘捕令的尝试,他则表示‘可以解释为合法’”,“他还警告,违者将不可避免地遭受丧失公务员资格、复聘受限、领取公务员年金受限等不利待遇。”
辩护律师团称:“我们知道,大多数警察受情况所迫,并非自愿参与进逮捕总统的行动”,“需要拒绝执行命令的一方并非正当履职的警卫处员工,而是接到非法命令的警察。”他们还称:“在此明确地告知各位警察,即使拒绝命令,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总统和国民将保护你们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