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中央电视台等当地媒体报道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64岁)执行死刑。
2022年9月7日,一审法庭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暴力分子)等罪名判处李建平死刑,并下达了永久剥夺政治权利和全额没收个人财产的命令。李建平上诉后,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据调查,他自2006年起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共计超过30亿人民币(约合6000亿韩元)。包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金14亿3700万元人民币(约合2800亿韩元),涉嫌收受贿赂5亿7700亿元人民币(约合1140亿韩元),涉嫌挪用公款10亿5500元人民币(约合2080亿韩元)等。
在贪污款中,有2亿8900余元人民币(约合570亿韩元)尚未实际取得,另有4亿4400万元人民币(约合876亿韩元)尚未归还当局。据悉,该案不仅是内蒙古自治区,更是全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腐败案件。
据李建平供述,非法资金被用于赌博和收藏字画、古玩、黄金珠宝、名贵手表等。在他的个人仓库里还发现了用贪污款购买的各种国内外名酒。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犯罪数额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量刑适当。
与此同时,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主导下,最近几年间中国正在持续开展党政高层反腐肃清。1月,习近平在中国最高委司政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曾说过:“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及时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确保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在此次李建平事件之前,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因涉嫌收受贿赂达17亿元人民币(约合3300亿韩元)于2021年被执行死刑。10月,中国中央银行人民银行原副行长范一飞因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