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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推进对国际机构出口武器

朝鲜日报驻东京特派记者 安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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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经济新闻》30日报道,日本政府和执政党决定对国际机构允许提供武器的方针。日本政府最近在非洲南苏丹给联合国维和部队成员韩国驻军提供了1万发子弹。对此,日本在野党和市民团体批评当局违反了禁止出口武器的“出口武器三原则”。日本政府为了抵消这种批评,干脆修改“出口武器三原则”,正式提出对联合国维和部队等国际机构提供武器。

1967年,时任首相佐藤荣作宣布的“出口武器三原则”表示,对社会主义国家、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国际争议当事国等不提供和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内阁把该原则扩大为“禁止出口武器原则”。日本政府其间通过官方长官的谈话,屡次表示“出口武器三原则”的例外情况。日本政府还表明,对韩国维和部队提供子弹也是通过官方长官谈话例外提供的。

日本政府计划,今后对联合国维和部队和负责废弃叙利亚化学武器的化学武器禁止机构(OPCW)等出口和提供武器。首先考虑通过OPCW,对各国参加国际机构活动的部队提供化学防护服装。

对国际机构提供武器的方针,旨在支持首相安倍晋三的“积极和平主义”。所谓“积极和平主义”,是指通过扩大日本的军事作用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实际上是支持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理论。

输入 : 2013-12-31 10:43  |  更新 : 2014-12-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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