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自己国家受到攻击时才可以反击,是日本传统的和平宪法的解释。但安倍去年7月修改了这一点。他没有修改宪法本身,而是选择了修改宪法“解释”的迂回道路。全体阁僚一致决定,在同盟国和周边国家遭受攻击时,如果认为威胁到日本的存立,可以看做日本遭受攻击,从而实施先发制人的进攻,这就是引进了所谓的“集团自卫权”。
此后,今年4月他在华盛顿和美国总统奥巴马会晤时约定:“截止夏天,将通过安保相关法。”可当时法案草案还没有出来。在野党反对说:“这是藐视国会。”但他毫不为之所动。接着,执政党在众议院单方面进行了处理。下一个步骤就是最后的门槛——参议院的通过。
- ▲ 16日下午,安倍晋三推进的安保法制有关地方公听会,在横滨市的一家酒店举行。当天酒店门前,聚集了反对包括集团自卫权等内容的安保法制的几百名市民。他们在警察企图驱散自己的时候,彼此挽起胳膊躺在道路上,继续示威。/美联社 Newsis
因此,16日在东京,示威队伍包围了国会议事堂,高喊“安倍停手!”这一幕和55年前安倍的外公——前首相岸信介走上类似道路时的情景酷似。但不同的是高喊“打倒岸信政权”的群众有33万人,而高呼“安倍政权下台”的不过1万2000人。和众议院强制处理以后,聚集了12万人的时候相比,不过是十分之一的水平,和让岸信介下台的1960年安保斗争进行比较,近乎是“茶杯里的台风”。
《朝日新闻》12-13日进行了舆论调查。和赞成安保相关法(29%)的人相比,反对(54%)的人要多得多。10个接受调查的人就有7个表示:“没必要在这次国会通过。”(68%)
☞安保法案和集团自卫权
集团自卫权,是在和自己国家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国家遭受攻击时,可以武力干涉的权利,区别于“能够进行本国防御”的个别自卫权。1945年生效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认定集团自卫权是所有国家具备的固有权利。但由于日本宪法第9条禁止使用武力,事实上不能发挥集团自卫权的效力。安倍晋三正在国会推进通过的《安保法案》,就是旨在废除集团自卫权限制的11项法案的制定和修订案(10项修订,1项新制定)。11项法案包括了国民在海外遭遇危机时,可以派遣自卫队到海外,在联合国维和活动以外,还可以从事自卫队复兴支援活动的内容。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