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韩国消费者院对三星、小米等10多个充电宝生产厂家的大容量(1万-1万2000㎃h)和中等容量(5000∼6000㎃h)电池各提取8个样本,共进行了16个样本的检查,结果显示充电宝的实际充电量最高为标示容量的69%,最低为56%。大容量充电宝中,ALLO KOREA生产的充电宝的实际充电量最低,仅为标示容量的56%。GALAXY KOREA和LG电子的充电宝实际充电量为标示容量的60%,NNINE KOREA和TP-LINK为62%,索尼和小米为63%,三星电子为64%。中等容量的产品中,GTREND的“POWER BANK5506”实际充电量仅为标示容量的58%。GALAXY KOREA的“PIE”为59%,索尼的“CP-V5”为60%,三星电子、小米、艾利和、ALLO KOREA、LG电子的充电宝均为64%。
韩国消费者院试验检查局组长杨宗哲(音)说:“电池容量(电量)和实际可提供的充电量(电流量)不同,充电宝表面只标示了电池容量,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我们打算建议国家技术标准院改善方案,按照实际充电量进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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