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性侵1名、猥亵2名未成年人被起诉的艺人高永旭(见图)27日被检方求刑7年有期徒刑。
检方表示:“高永旭对几人实施性犯罪,但却拒不承认。
甚至在接受性侵相关调查的过程中还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因此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
”并要求法庭下令给高永旭戴上电子脚环。
高永旭的律师对此表示:“刚开始受害人在警方的劝说下才进行起诉,而且就像受害人的主张一样,不能看作是强行发生性关系”,主张高永旭无罪。
高永旭也否认自己的犯罪嫌疑说:“对于不慎重甘愿接受道德谴责,但性关系不存在强制性。
”高永旭的宣判公审将于下月10日举行。
高永旭因涉嫌于去年12月在首尔弘恩洞将一名回家途中的女初中生A某带上车进行猥亵而被起诉。
高永旭还涉嫌于2010年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先后两次性侵当时13岁的B某,并对C某(当时17岁)进行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