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男教师与小学女生发生性关系获刑8年

刘泰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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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一名小学男教师与小学女学生发生性关系,法庭判他监禁8年。
他曾和小学女弟子发生性关系后主张“彼此相爱”而引发争议。
春川地方法院23日对因涉嫌与自己的小学女学生(13岁)等人发生性关系而被拘留的前小学教师姜某(30岁),判处8年有期徒刑、接受80小时的性侵治疗课程学习、公开身份信息10年。
对于持有淫秽物品嫌疑,被判处300万韩元罚款。
法庭宣判,姜某否认使用强迫手段,但作为一名本应指导和保护儿童性价值观形成的小学教师,却给自己年幼的学生播放淫秽视频,并对其多次奸淫,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2011年成为江陵某小学教师的姜某,和六年级女生进行私人约会,最终因涉嫌发生肉体关系在去年12月被拘留。
当时,姜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陈述说“我和女学生彼此相爱”,女学生也表示“爱着老师、老师没有性侵”,并引发网上热议。
姜某还把上了高中的自己任教小学时的学生叫到家里后发生性关系。


输入 : 2013-05-24 17:15  |  更新 : 2013-05-2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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