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法院首判日企赔偿被强征韩国劳工

朝鲜日报驻东京特派记者 车学峰/记者韩庆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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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摆脱日本殖民统治68年,韩国法院首次判决日本企业向日本统治时期被强制征用的韩国受害者进行赔偿。
本月10日,首尔高等法院对在日本统治时期被强制征用的受害人吕运泽(音,90岁)等4人对新日本制铁(现新日铁住金)提起的赔偿诉讼进行重审后判决称:“被告要向原告每人支付1亿韩元和赔偿滞纳金。
”1940年至1945年,吕运泽等人被声称给予充足食物和工资的旧日本制铁的谎言骗到日本后,失去自由并饱受苦力煎熬。
在4名原告中,吕运泽和申天秀(音,87岁)1997年向日本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新日本制铁,要求损失赔偿,但2003年在最高法院终审败诉。
法院当天表示:“新日本制铁的前身是日本核心军需企业旧日本制铁,新日本制铁做过与非法殖民统治和侵略战争紧密相关的反人道主义非法行为。
新日本制铁以日本的判决结果、韩日请求权协定、时效已过等为由推卸责任,但遵照韩国宪法和国际普遍秩序,对此无法接受。
此前,在韩国的一审、二审中,法院以“韩国承认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有效”等为由判原告败诉,但大法院去年5月主张“这与将日本统治时期的强制动员本身视为非法行为的韩国宪法的核心价值发生正面冲突”,并撤销原审将案件交给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对此,日本政府发言人、官房长官菅义伟表示:“个人请求权问题已经解决,将向韩国政府转达日本政府的一贯立场。


输入 : 2013-07-11 14:48  |  更新 : 2013-07-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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