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27日对涉嫌挪用数百亿韩元公款的SK集团总裁崔泰源和其胞弟崔再源维持二审判决, 两人分别获刑4年和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院表示,当时突然决定向基金注资,并在基金成立前反常地将资金预付给前SK海运公司顾问金元洪(音),之后继续委托金元洪从事投资交易。
由此可以判断,原审对崔泰源、崔再源兄弟和金元洪合谋一事的罪名成立。
检方指控崔泰源和崔再源等人合谋,于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以向BENEXINVESTMENT基金注资、需支付预付款为由,挪用了SK电讯等旗下公司的465亿韩元。
对于当天的终审判决结果,法律界人士略感意外。
原因在于,父子或兄弟一同被起诉的话,通常只会有一个人被判实刑。
加上渎职金额超过1500亿韩元的韩华集团总裁金升渊最近仅获缓刑,这一点原本对崔泰源兄弟来说是“利好”。
因为法庭认定的崔泰源兄弟渎职金额是450亿韩元。
部分法律界人士解释说,与涉案金额相比,罪行性质的影响更大。
也就是说,虽然挪用公款额度为450亿韩元,但是崔泰源兄弟将这笔钱抽离公司,用于谋取私利,所以罪行更大。
一位曾担任庭长的律师说:“在受审过程中,崔泰源方面翻供,以及围绕前SK海运公司顾问金元洪回国和证人申请发生了意外事件,这也起到了负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