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禁止受贿规定适用对象的家属范围是“民法上的家属”。根据法案,禁止所有人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向公务员提出不正当委托,同时明示了15种不正当委托的类型。一度引起争议的适用对象范围不仅包括公务员、公职相关团体和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等公职人员,还包括私立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和教职员以及“媒体仲裁及损害限制法”中规定的传媒公司代表和从业人员,范围比原来的政府立法法案要大。
“防止涉及公职人员自身利害关系”的部分因朝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而暂时搁置。其核心内容是限制公职人员处理和亲属有关的业务。政务委员会将于本届临时国会举行最后一次全体会议的12日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金英兰法》,然后移交法案审查委员会。新国家党表示:“既然在野党不反对,所以会在12日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但是,私立学校和传媒公司等民间领域被列入法律适用对象可能会引起违宪争议。政务委员会干事金起式(新政治民主联合议员)说:“大概有180万公职人员被列入法律适用范围,再加上民法上规定的每人10人左右的家属,将有1500万人受到该法限制。如果再加上防止涉及个人利害关系的条款,可能会超过20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