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韩国宪法法院9名法官对17起通奸相关案件进行统一审理,结果除2名法官反对,7名法官赞成通奸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处罚通奸的现行法律条款违宪,由此在韩国实行62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废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赞成通奸罪违宪的法官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国民对结婚和性的看法也在不断变化,国家对通奸行为处以刑罚不当。7人一致认为通奸罪违宪,但理由各不相同。有5名法官认为“通奸罪过分限制了宪法保障的公民性权利和个人私生活和私密,属于违宪的存在。”他们还认为“此前通奸罪的存在是为了保护社会性公德和婚姻制度,但废除后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对通奸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要求损害赔偿。”
一名赞成废除通奸罪的法官表示:“在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的情况或未婚者相互通奸的情况下,通奸罪对当事人的处罚可能过重”,另一人则表示:“处罚通奸行为本身并未违宪,但目前的刑罚仅仅对当事人判处监禁,违法了比例原则”。
7名法官中,仅有2人不赞成废除通奸罪,他们表示:“(通奸罪)并未过分限制性权利”,废除通奸罪可能引起性道德的婚恋,加速家庭解体。
通奸罪于1990年,1993年,2001年,2008年四次被判未违宪,2008年审理时有5人认为违宪,4人认为未违宪,但离定员人数(6人)还少1人。
随着通奸罪于26日下午被判违宪,韩国现行刑法第241条失去效力。这条法律此前规定,通奸行为可处两年以下监禁。得益于法院判决,韩国5000多名在2008年10月31日后因通奸罪被起诉或判刑的国民将不再受到法律制裁。
据韩国媒体报道,通奸罪被废除后,韩国成人用品商立即收到“红利”。26日韩国一家知名避孕套生产商的股价上涨近15%,另一家营销紧急避孕药的公司股价上涨9.7%,废除通奸罪对成人用品消费的提振作用十分明显。
韩国妇女发展协会本月15日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婚外情现象在韩国较为普遍,接近40%的韩国已婚男性有过至少一次出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