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通过《金英兰法》 受贿5700元以上将受罚

朝鲜日报网

查看韩文原文
▲ 金英兰
3日下午,韩国国会通过《金英兰法》,在议员投票中(247人),226人投赞成票,4人投反对票,17人弃权。《金英兰法》以高投票率通过。

《金英兰法》通过后,韩国受贿百万韩币以上(人民币约5700元)的公职人员、教师、新闻工作者将面临处罚。

新国家党刘承旼、新政治民主联合禹润根等韩国朝野高层人士2日在国会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3日举行的国会全体会议上就禁止接收不当请托及收受贿赂的相关法律(又称《金英兰法》)进行表决。

《金英兰法》从提出时起就一直备受争议,如果国会全体会议通过此法案,不仅公职人员,包括新闻工作者、私立学校教职员工等在内的人员,无论是否与负责职务有关,只要收取贿赂超过100万韩币均将难逃惩罚。预计该法将给整个韩国社会带来巨大变化。

收受与负责职务无关的贿赂时应如何判决是韩国朝野协商最后阶段的最大争论点。最终朝野两党决定,按照国会政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规定无论是否与负责的职务有关,只要收受贿赂超过100万韩币,均将面临惩罚。

但对于公职人员家属,朝野两党决定将法律适用范围由政务委员会议案规定的“民法上的家属”缩小到公职人员配偶。当初政务委员会决定,该法律适用的公职人员家属包括公职人员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配偶、配偶的直系亲属、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韩国朝野决定按照政务委员会议案内容,规定法律适用对象为国会议员、公务员等公职人员,以及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和新闻工作者等。据估算该法适用的对象将超过300万名。

此外,韩国朝野决定按照政务委员会议案内容,规定若家属收取贿赂,公职人员有义务进行举报。决定将缓期执行期限由1年延长至1年6个月,并将负责罚款的机构由国民权益委员会变更为法院。

输入 : 2015-03-03 17:00  |  更新 : 2015-03-03 18:24

朝鮮日報中文版 cn.chosun.com
本文版权归朝鲜日报网所有, 对于抄袭者将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