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韩国人在平壤参拜北韩前国家主席金日成遗体的行为,在韩国法院二审中,被改判无罪。韩国法院表示:“在东方礼仪之邦韩国,单纯的参拜行为属于为故人祈福的一种礼仪”。
韩国法院29日表示,对自由撰稿人赵永三(音)违反《国家保全法》一案,推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的原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期3年执行。减刑的理由是,认为赵永三参拜金日成遗体的行为无罪。
赵永三从1992年开始帮助韩国长期服役的北韩犯人李仁模(2007年去世),而当得知1993年3月被遣送回北韩的李仁模想要见自己时,赵永三于1995年8月经德国、日本和中国进入北韩。赵永三在北韩停留了1个月,期间与李仁模见面并参加了各种官方活动,然后返回德国。此后,赵永三在德国过上长期流亡生活,去年主动回国后被捕。
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赵永三在德国的泛民联欧洲总部与北韩统一宣传部所属工作人员见面后擅自前往北韩、在平壤向金日成铜像鲜花、在锦绣山纪念宫参拜金日成遗体等有罪。
但赵永三在二审中主张:“只是根据北韩当局制定的日程参加了各种活动,绝不承认北韩体制和金日成的主体思想。我是尊敬张俊河先生和白凡金九先生的民主主义者,帮助李仁模只是因为同情和尊敬,与其政治理念毫无关系。”
对此,法院在二审中表示:“从《国家保安法》的限制性原理来看,在东方礼仪之邦韩国,平时理念方向并不明显的人进行的单纯的参拜行为,可视为只是对故人祈福的一种礼仪。”法院表示:“仅根据在安放已故北韩领导人遗体的设施中消极参拜的行为,很难判定支持了反国家团体的活动”,并判处此行为无罪。
而检方对此表示:“赵永三主张不承认北韩体制的说法,只是迟迟在法庭上的狡辩。此外,无法理解法院为何会接受报道赵永三当时行踪的《劳动新闻》内容,以及赵永三被夸大和歪曲的主张。”并称将提起上诉。
此次判决引发争议后,首尔中央法院解释称:“去年5月,开城工业园区企业职员安某参拜了园区附近的金日成铜像,而大法院认为‘即使参拜金日成铜像数秒,对国家的存亡、安全、自由民主主义基本秩序也不会造成实际危害”,并判处无罪。但并不是说参拜金日成遗体的行为都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