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显娥在一审中承认改变飞机航道,在当天的审判中却予以否认。赵显娥的律师方面称:“在航空保安法和相关法令中使用的航道概念并不包括在地面的移动。在一审判决中将飞机在地面上移动17米的事实判定为航道变更,这违背了宪法规定的罪行法定主义以及明确性、比例原则。”
赵显娥方面称:“被告人身为乘客,同时也是肩负飞机客舱服务责任的航空公司副社长,在一审中对‘强迫’和‘妨碍业务’的嫌疑予以否定,出于反省取消否定,希望在量刑时斟酌。被告人在被判刑之前因数次舆论审判饱受难以承受的指责,刻骨铭心地吸取了‘易地思之’的教训。”
赵显娥当天出席审判时头发绑起,带着褐色框架眼镜,在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审判中一直低着头。检察官表示“鉴于案件的重大性,一审量刑过轻”的瞬间短暂瞥了一眼检察官和审判长。在最后的发言机会中,赵显娥起身表示:“向受害者反复道歉,正在深刻反省和醒悟”。在审判前,赵显娥的律师曾表示:“93日的服刑生活期间(赵显娥)饱受严重的失眠折磨,体重大幅下降,精神状态也十分疲惫。在此期间看不到双胞胎儿子,这点也令她十分痛苦。”
赵显娥涉嫌去年12月5日(当地时间)乘坐从纽约肯尼迪机场飞往仁川的KE086次班机时,因对空乘人员提供坚果的方式不满,在飞机驶向跑道还未起飞的情况下,要求机长将飞机重新开回登机口,并让乘务长下飞机。在此过程中赵显娥对乘务员和乘务长爆粗口和施暴。她还涉嫌与大韩航空高层干部吕某一同干预和妨碍国土交通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