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韩国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法案审查小委通过了“well-dying(善终)法案”, 即,在没有恢复可能性的情况下,患者事先可以决定不接受心肺复苏术等延寿治疗。这意味着患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中断延寿治疗,迎接有尊严的死亡。韩国社会以1997年“BORAMAE医院事件”为契机,开始讨论“尊严死”,时隔18年才通过该法案。在“BORAMAE医院事件”中,医护人员尊重患者保护者的意愿而中断延寿治疗,但以故意杀人罪被判缓刑。
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8日召开法案审查小委会议,通过了“处于治疗或临终过程的患者决定延寿治疗的相关法律。”保健福祉委员会9日将召开全体会议,完成该法案的立法程序,将其提交至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
可以停止延寿治疗的对象必须满足一下条件:没有回生的可能性;对治疗疾病的医疗行为没有反应;处于临终阶段的临终期患者。该法案的宗旨在于,对这些患者通过心肺复苏术、人工吸呼器延长寿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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