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终于在3月2日的全体会议中通过了被国会耽搁11年的《朝鲜人权法》。韩国比美国和日本分别晚12年和10年通过了《朝鲜人权法》。236名在场议员中212名投了赞成票,无人投反对票。另有薛勋、吴泳食、郑清来等24名共同民主党议员弃权。
本次通过的《朝鲜人权法》内容包括成立朝鲜人权财团和朝鲜人权记录保存所,由韩国政府援助改善朝鲜人权等。
朝鲜人权财团是韩国统一部下属机构,负责调查朝鲜人权真实情况、推动关于改善人权的研究和政策、为朝鲜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等。
朝鲜人权记录保存所同样是韩国统一部下属机构,负责系统性地记录和保存朝鲜内部侵犯人权的事例和证据。执政党和在野党过去存在意见分歧的地方是究竟在哪一个部门设置保存所。执政党和在野党分别认为应该在法务部和统一部设置保存所。执政党认为应该把重点放在搜集人权加害者的相关证据和建立今后提起公诉的基础,而在野党的重点则是单纯的“调查和研究”。两党最终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先把保存所设置在统一部底下,之后将相关记录移交到法务部。
2005年首次提议《朝鲜人权法》的前京畿道道知事(当时大国家党议员)金文洙当天在与本报记者的通话中表示:“虽然通过时间太晚有些遗憾,不过至少已经通过该法案,由此韩国也加入了国际社会保护人权的潮流,从而改变了令人羞愧的现状。”他还说:“通过该法案将为朝鲜内部人权加害者兼人权侵害者的权力者敲响警钟,也会为人权受害者带去很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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