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韩国将立法禁止父母体罚子女

梁银京/李旼锡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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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29日在庆南的一家便利店,身穿睡衣,穿着大人拖鞋的A某(9岁)正在与第一个报警人对话。在街上被发现的A某,明显有被虐待的情况。/ 韩联社
韩国法务部10日表示,为了防止儿童暴力和虐待事件不断增加,将推进在民法中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子女的方案。法务部认为,带有“训育”含义的条款,可能被误认为允许父母体罚子女,因此计划新设“体罚不包括在父母惩戒权之内”的条款。

◇禁止以训育为借口对虐待进行正当化

韩国法务部决定,对“体罚子女”的处罚条款不单独写入民法。因为对于给儿童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痛苦的行为,可以依据现行的《儿童福利法》和《关于虐待儿童犯罪的处罚特例法》(《虐待儿童处罚法》)进行处罚。

尽管如此,对于修改民法所带来的效果,法律界人士表示:“在儿童暴力事件中,以训育为借口将儿童暴力正当化的依据将不复存在。”律师称:“是推动本次法律修改的背景,是民法不能成为虐待儿童正当化的借口。”

▲ / 插画= 李铁元
韩国法务部对是否删除惩戒权本身持慎重立场。法务部“旨在包容性家庭文化的法制改善委员会”委员长,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取消惩戒权,可能被认为否认了父母的训育权,因此还有用规定了训育子女程度权限的‘训育权’作为替代的方法等。”

之所以如此苦恼,是因为“惩戒权”包含着综合性意义。作为亲权的一部分,惩戒权不仅仅规定了“体罚权限”,还包含了“训育”的含义。《民法》还规定了父母有保护和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

◇弹一下脑崩儿也算体罚?或引发争议

如果“禁止体罚”在民法中得以明文规定,体罚就会成为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成为损害赔偿对象或发生抚养权纷争时,体罚的父母将处于不利地位。父母们可能会经历关于“体罚”含义的混乱。关于“弹以一下脑崩儿是体罚吗?”“面向墙壁举起手也是体罚吗?”这些问题,人们议论纷纷。

儿童组织对修改民法表示欢迎,但一些人批评这是“过分干涉国家事务”。

还有人指出:“作为父母,即使对子女的行为负有‘无限责任’,也没有办法控制。”如果出现“体罚”被全部视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作为父母来说,训育的方法必定会完全改变。律师裴寅九说:“今后,社会有必要就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可行的训育手段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输入 : 2020-06-11 10:20  |  更新 : 2020-06-1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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