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还批评称,选定负责拆除水坝的“推进主体”也存在错误。在下达业务指示的2017年5月,当时四大江的16个水坝由国土交通部管辖。但文在寅没有用政府组织法,而是用总统训令成立了以环境部为中心的“四大江调查和评价委员会”,赋予该委员会“制定对开放水坝带来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价,制定水坝处理计划”的权力。此后,时任环境部长官的金恩京让7名公务员和8名民间委员(15人)组成了委员会内部的决策机构企划委员会,其中的7人选择了反对四大江的活动家以及发表过反对四大江的著作和论文的作者。此外,总统训令规定成立民间专门委员会,明文规定“由市民团体参与”,该委员会的4个干事全部被市民团体出身的人士垄断。就是说,即使请求公益监查等关于拆除水坝决定的问题日后被曝光,但由于“监查院的监查对象不是民间人,而是公务员”,所以当时参与拆除水坝决定的专门委员会可以不承担责任。
根据环境法,为评价水质而正式采用的评价项目并非COD,而是要综合运用BOD(生化需氧量)、叶绿素a、TP(总磷)、TN(总氮)、TOC(总有机碳量)、SS(悬浮物量)、DO(溶解氧量)等。而企划委员会只使用了“COD”这个项目,还加入了在正式的水质评价中不使用的“堆积物污染度”“底层缺氧频率”“绿藻发生天数”等多个项目。因此,韩国财政学会的经济性分析(B/C)结果显示,部分拆除世宗水坝、竹山水坝和公州水坝是有利的,计算认为如果拆除水坝,能改善COD数值,公州水坝和竹山水坝将分别获得300.4分和1033.8分的便利性。
但是后来才知道,企划委员会采用COD这个项目的时间是在COD因为频繁出现误差,所以其作为水质评价指标的法律依据消失之后。COD2016年1月开始被TOC代替。如果除去COD,对公州水坝、竹山水坝的解体的便利性进行计算,两者的数值均低于1(公州水坝为0.81,竹山水坝为0.88),就会得出保留水坝是有利的结论,此前的结论将被推翻。
本报分别对设置锦江、荣山江5个水坝之前5年(2005-2009年)和之后(2013-2017年)5年,共10年的水质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对各水坝的7个项目综合起来看,5个水坝中有4个水水坝在竣工后改善了水质。百济水坝的全部项目、公州水坝的5个项目、昇村水坝和竹山水坝的4个项目都出现好转,世宗水坝的改善(3个)项目比恶化(4个)项目少一个。从各项目来看,BOD、TP、TN在全部水坝、SS在除世宗水坝以外的所有水坝中都得到了改善,而COD、DO在除百济水坝以外的所有水坝、叶绿素a在除公州水坝、百济水坝以外的3个水坝中都有所恶化。结果表明,水质得到改善的部分更多,但在实际评价分析的过程中却只采用了恶化的指标。监查院也在监查过程中关注到了这种“水质评价项目的适当性”问题。
通过这次监查,监查院正在调查政府认为开启水坝的水闸就能改善水质和水资源生态的判断是否经过了合理的方式和程序,环境部正在就由民官联合组成被赋予拆除水坝决策权限的“四大江调查和评价企划委员会”是否存在法律依据等进行调查。四大江国民联合(代表:前国会议员李在五)去年2月以总统直属的国家水管理委员会和环境部为对象申请进行公益监查,并于当年12月开启动了这次监查,一直进行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