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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被性贿赂沾染的韩国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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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厅就地方建筑商老板尹某涉嫌在江原道原州别墅进行性贿赂,对前法务部次官金学义和尹某以特殊强奸的嫌疑进行立案。
警方表示,金学义和尹某在别墅和多名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
使用凶器或两人以上合谋强奸时适用特殊强奸罪。
警方没有对金学义进行拘留,而对尹某进行了拘留,因为除涉嫌犯有特殊强奸罪以外,尹某还涉嫌从储蓄银行得到非法贷款。

警方表示,以5、6名受害女性、尹某的亲属、别墅职员和证人的陈述,以及在现场拍摄的视频为依据,认为金学义在2007年4、5月份和2008年3、4月份先后两次与女性发生了性关系。
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的2007年,金学义任法务研修院企划部部长(检察长级),第二次发生性关系的2008年,任春川地检检察长。
尹某把在娱乐场所认识或平时和自己相识的女性,用于对金学义进行性贿赂。
据这些女性供述,前任和现任公务员、企业家、教授、医院院长等10多人接受过性贿赂。
据说,被指认的这些人大多只承认和这些女性喝了酒,但其中一部分人承认接受了性贿赂。
金学义否认和那些女性发生过性关系,尹某也主张没有对他进行过性贿赂。
至于检察机关是否会以特殊强奸嫌疑对金学义进行起诉,以及法院是否会判其有罪,目前还无法预知。
但通过此次事件,至少可以让公众了解平时检察官们的生活状态。
此前也曾发生过多起涉及检察官的贪腐案,但像这次把极具冲击性的检察官们的公私生活面貌展示给公众的事例非常罕见。
金学义之所以能够担任检察机关的高级职务,按理至少他的伦理意识得到高于检察机关平均水平的评价。
但就是这样一个高官为什么会卷入性丑闻,这正是检察机关应该反思的问题。
目前检察院因各种贪腐案其应有的权威和形象一落千丈,检方即使手握擎天之权也无济事。
如果检察官的道德性和正当性得不到认可,国民只能把检察机关挥舞的法律权杖看作令人恐怖的凶器。
检察机关应明白,恢复道德性和正当性是刻不容缓的紧急课题并付诸行动。


输入 : 2013-07-19 16:30  |  更新 : 2013-07-1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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