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太少了。满载而归是做梦都不敢想的, 带着不想亏本的心情出海,提都别提了。”
将江原道东海岸渔场当成生活家园的渔民们怨声载道。这里的代表性鱼类资源——明太鱼其实已经消失不见了。去年,江原道东海岸捕获的明太鱼只有3吨。截止1980年代,东海岸每年都能捕到2万吨以上的明太鱼。秋刀鱼也是一样。去年的渔获量(113吨)仅为1995年(3268吨)的3.5%。去年,青花鱼渔获量(257吨)为1995年(4983吨)的5%。鳀鱼和鱿鱼的渔获量每年都在锐减。
渔民们指出,渔场荒废的原因在于朝鲜和中国于2004年签订的东海联合渔业协定。明太鱼和鱿鱼等回游性鱼种随着潮流向南移动,中途遭到中国拖网渔船无差别的滥捕。在朝鲜东海水域捕捞的中国渔船,2004年为114艘,2011年为1299艘,2013年为1326艘,2014年增至1904艘。今年也有1255艘(本月9日为准)来到该海域进行捕捞。鱼类资源的枯竭,给渔村经济造成了恶劣影响。江原道厅下属的环东海本部(水产政策、渔业支援、海运港湾业务)最近委托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进行了“中国渔船朝鲜水域捕捞损失调查”,该调查的结果显示,中国渔船的捕捞造成每年鱿鱼产量下降所带来损失最高达1000亿韩元(人民币约5.85亿元)。包括明太鱼和青花鱼等其他鱼种在内的损失金额将更大。
专家指出,虽然指定禁渔期和开展放养鱼苗项目等恢复鱼类资源的努力很重要,但应该首先阻止中国渔船的扫荡式捕捞。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建议引入渔获证明制。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口农水产品和加工品,并不按照渔获地点,而是将通关地指定为原产地。因此,无法确认中国向韩国出口的水产品中有多少是在朝鲜水域捕获的渔获量。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有关人士说:“如果引进渔获证明制,对中国产进口水产品的渔获地点和渔获量进行比较,就能了解中国渔船是否在朝鲜水域进行了非法滥捕。”对驶入韩国国内的中国渔船是否进行了非法捕捞进行调查,一经发现,可以考虑适用限制其使用港口服务的港口国措施协定。如果像现在一样对鱼类资源枯竭放任不管,将无法避免“第二次明太鱼失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