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搜处在逮捕令中主张的孙准晟的犯罪嫌疑就很模糊。主张他涉嫌滥用职权,“要求在野党告发执政党人士”,同时写道:“孙准晟和姓名不详的上级检察干部们在不详的地点指示姓名不详的检察官公务员写告发书等,与金雄及姓名不详的在野党人士进行了合谋。”就算不是法律专家也都知道查明嫌疑人嫌疑时具体性是最为重要的。可公搜处在记述犯罪事实的一句话里,加入了四次“不详”这种词汇。这是逮捕令,还是小说?勉强开始的调查,当然进展不会顺利。
随后,公搜处没有拿出能证明嫌疑的证据,而是只增加了执政党主张的尹锡悦的相关内容。对前法务长官曹国进行扣押搜查、青瓦台干预蔚山市长选举疑案、平息前釜山市经济副市长柳在洙监察的质疑等,与孙准晟的嫌疑没有直接关系。为了想尽办法将尹锡悦拉进来,为其加上政治色彩,加入了根本不沾边的背景说明。对孙准晟适用企图对选举施加不正当影响力的违反公职选举法的嫌疑,也是出于相同的理由。
公搜处申请这种荒唐的逮捕令,是在共同民主党代表宋永吉表示“为了判断国民之力决定的候选人,必须迅速完成搜查”之后。申请了逮捕令后被驳回,也是在宋永吉催促进行搜查之后。公搜处在配合执政党的节奏做出奇特之举。这就是违反公职选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