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黄色信封法》甚至可以给工会的“暴力和破坏行为”发免罪符。民主党和进步阵营主张:“不是无条件免除非法责任,因暴力和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当然要进行处罚和赔偿损失。”但如果按照提议案进行,就算工会成员在占据公司的过程中破坏了公司设施和物品,如果属于工会层面的策划,也不能向个人提起诉讼。此外,还加上了“如果由于诉讼工会无法存立,就不能申请诉讼”的附带条款,给工会脱身开了后门。就是说,越是引发大型的暴力和破坏事件,公司的损失额越大,工会就越不会吃官司。
财界和法律界分析认为,如果按照提议案进行,造成8000亿韩元生产问题的大宇造船分包工会占据船坞(dock)、去年现代制铁分包工会占据控制中心、货物联合不断阻碍物流出库等,这里面的任何一个事件都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有人批评称,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范围扩大到并非直接合同关系的情况,扩大劳动争议对象范围的条款也从根本上动摇了现有的法律体系。
《黄色信封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虽然在第19届和第20届国会上也提出了类似的内容,但民主党在文在寅政府执政的5年里一直没有表现出立法的意愿。也许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没有承担的自信。但在他们成为在野党后却施压说要通过该法案。难道因为成了在野党,让企业和劳资关系变成一团糟,变得无法无天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