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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违反选举法2审判定无罪…推翻1审有期徒刑

2审:有关金文基、柏岘洞言论全部非虚假

方极烈/朴慧妍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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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纽西斯】摄影共同采访团=26日,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高等法院举行的违反公职选举法嫌疑上诉审宣判公判。2025.03.26.
26日,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件2审被判无罪。1审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判决被推翻。

这是李在明涉及的5起审判中首个出炉的2审判决结果。如果大法院维持2审判决,李在明接下来参选总统将毫无阻碍。选举法案件的法定最后宣判期限为6月26日。

当天,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2部(审判长:崔恩祯)表示:“关于控诉事实的证据不充分,达不到没有合理怀疑的程度,相当于在犯罪事实未能得到证明时判处无罪。”

在上届总统选举期间,李在明任城南市长时期,与大庄洞开发实务人员、已故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处长金文基(音)相识,却声称不认识。出席国政监查时称还谎称:“受到国土交通部胁迫,将柏岘洞开发用地用途上调了4个等级”,后因上述嫌疑于2022年9月被提起不拘留起诉。

1审判定,李在明的“2015年澳大利亚出差时,没有和金文基一起打高尔夫球”言论,以及国土部胁迫言论有罪。但2审判定李在明上述言论均不构成“公布虚假事实”。

输入 : 2025-03-26 16:02  |  更新 : 2025-03-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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