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地

“淫少”李宗瑞一审共判22年4月 罚金1425万

《联合新闻网》

李宗瑞今天被押解到地院聆听宣判,他身穿黑色外套,原本微秃的头发剃成了大平头,面对记者询问,面无表情。
联合新闻网记者陈柏亨/摄影


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性爱光盘,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性侵部分18年6个月,妨害秘密部分判3年10个月,得易科罚金,两罪共判22年4个月,并且必须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25万台币。
经过10个月的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审宣判,性侵部分判18年6个月,偷拍部分涉及的妨害秘密罪则判3年10个月,得易科罚金,两罪共判22年4个月,但因妨害秘密罪部分,得易科罚金,因此两项罪名刑期,不得合并计算。
另12名被害人求偿7500万元部份,法官最后判李宗瑞应赔偿每人30万到255万不等金额,合计应赔偿1425万元。
律师听闻宣判后,表示会再上诉,并且再次表达要争取交保机会。
李宗瑞去年被爆出涉嫌对34名女子下药性侵,被偷拍性爱光盘,引起社会轩然大波,李宗瑞逃亡23天后出面投案,但到案后只承认偷拍,否认下药或性侵,仅愿意就偷拍部分赔偿每人20万元,换取和解。
检方调查后,认为李宗瑞犯后态度恶劣,依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诉李宗瑞,以一罪一罚计算,刑期加总高达209年,但受限于有期徒刑法定上限,检方最后向法院求处30年。
但今天一审宣判,量刑且不如预期,检方决定提起上诉。
【联合晚报/ 记者王圣藜】喧腾一时的富少李宗瑞在夜店迷奸小模等案,台北地院今上午一审宣判,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决李宗瑞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6月,李另被控偷拍女子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可易科罚金,此外,本案共12名被害女子向李宗瑞求偿,法官也判决李应赔偿12人30万元到255万元不等,共计应赔偿1425万元。
来源=台湾《联合新聞網》|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联合新闻网》

输入 : 2013-09-03 15:46  |  更新 : 2013-09-0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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