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地时间7日在香港市中心,要求保障香港自治权与司法独立权的示威队伍与警察发生冲突。/EPA 韩联社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票通过与两名香港独立派议员有关的《基本法》104条的解释。《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立法会议员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基本法》享有最终解释权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指出:“宣誓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若拒绝宣誓即丧失相应公职资格,确定宣誓为无效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而支持港独的人,不仅不能委以任何的公职,还应接受调查。”根据这一决定,香港独立派初选议员梁颂恒(30岁)与游蕙祯(25岁)丧失了议员资格。
然而,本次决定是在香港高级法院对两人的议员资格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做出的,引发了“侵犯香港司法独立权,违反一国两制决定”的批判声。在预先告知决定的6日晚,香港举行了1.3万余名民众参与的示威。其中4千人行进至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与阻止前行的警察对峙至7日凌晨,并发生了冲突。警方还向示威人群喷射了催泪喷雾。8日与9日还将举行市民示威与沉默游行,香港政府派遣2千名警察部署在香港各处,24小时待命。两名议员分别在10月12日的立法会宣誓入职仪式上,使用了侮辱中国的“支那”的表达,以及将中国英文名称中的一部分读成脏话。对此立法会主席要求两人再度进行宣誓,而香港特区政府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两人的行为是否丧失议员资格,不得再度进行宣誓”。并向对香港《基本法》享有最终解释权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释法的请求。